一、新疆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多民族聚居的地区。民族分裂主义是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。反对民族分裂、加强民族团结、维护国家统一是公民的职责和义务。二、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。各族人民应坚定树立“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,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,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”的思想,互相尊...
全面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坚持因人施教、正面教育、注重实效、与时俱进的原则,使维护民族团结、维护社会稳定、维护祖国统一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。这些原则,是多年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经验总结,也是今后民族团结教育应当遵循的规律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,要讲求实效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...
第一条 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,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自治区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城乡基层组织、社区和其...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》(以下称《条例》),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共八章63条,从工作职责、社会责任、宣传教育、创建表彰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,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开展创建工作中的责任和要求,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...
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。第三条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维护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社会稳定,反对民族分裂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、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。第四条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...